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市外贸稳定增长八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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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促进全市外贸稳定增长八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全市外贸稳定增长八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积极应对当前外贸下行压力,发挥外贸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特制定以下八条措施: 一、加强外贸运行研判。正确研判分析外贸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因事因时有效应对。及时了解人民币汇率新政的真实动态,层层反映、层层传导,增强针对性、主动性,突出时效性、有效性,抓住机遇,迎难而上。 二、强化年度目标责任。按照年初市里确定的外贸出口增长目标,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对完成目标责任好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三、壮大外贸主体队伍。进一步挖掘外贸主体活跃潜力,完善外贸50强市领导联系制度,及时发现问题,一对一精准服务,增强信心,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扩大对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全面推广“统一参保、统一支付”模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及新兴市场开拓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励海外台州商会成员企业扩大对家乡外贸业务,拉动台州外贸出口。 四、加快外贸模式创新。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积极推进台州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加快海外仓建设,对海外仓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一定补助。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落实支持政策措施,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五、切实加强进口工作。扩大优惠利率进口信贷覆盖面,全面落实《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支持范围。用足用好进口贴息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和原材料,促进产业升级。 六、切实改善融资服务。搭建银贸合作平台,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采取银团贷款、混合贷款、项目融资等方式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和小额出口买方信贷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等融资业务。 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落实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强化跨部门、跨地区通关协作,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八、改善外贸发展环境。加大外贸政策扶持力度,扩大外经贸扶持资金规模,重点支持拓展国际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出口品牌培育、小微企业出口信保和外贸综合服务。加强政策落实督查,突出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凡市级出台的外贸政策,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必须参照贯彻执行,充分发挥政策的整体效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形成减负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服务,深入开展外贸服务月活动,强化台商外贸回归,助力外贸更好发展。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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